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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BA、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共 198 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3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各单位分配名额附后。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文件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0)。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0名。各单位分配名额附后。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执行。
  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
  1.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评选名额2名,各单位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2.石声汉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需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 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学院(所);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 - 29日):学院(所)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所)初审(9月30-10月12日):学院(所)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3-10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资助工作涉及研究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奖助工作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并接受和处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工作。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同时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完善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并提前向导师和学生公布。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请于10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研工部邮箱备案。
  3.各单位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4.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完成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研工部307室。10月12日前完成其他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研工部307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附件6、附件8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angongbu@nwafu.edu.cn

5.咨询和投诉电话:87082382

投诉邮箱:yangongbu@nwaf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附件2: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8: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9: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附件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