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3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自主审核新增学位授予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校学位授予自主审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需求、保证质量、前瞻引领、规范稳妥”原则。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学校四大学科使命,紧扣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突出学校特色与优势,有效服务“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依照程序,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组织开展。
二、类别与限额
自主审核新增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分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内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学科目录》外的交叉学科。
本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点数量不超过我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点数量的10%,即2个。
三、新增学位授予点标准
依据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拟新增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新兴交叉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标准,新增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标准应高于国家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新增《学科目录》内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学位授予点应是已列入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4-2026年)(见附件3)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且达到相应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新兴交叉学科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标准。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与现有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与现有专业学位授予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2.新增《学科目录》外的交叉学科:设置的交叉学科应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交叉学科审核标准参照相关学位授予点的申请基本条件制定。新增交叉学科学位授予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应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
五、工作安排
1.填报对照表。3月9日前,有申请意愿的学位授予点,由牵头建设学院对照国家同类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拟新增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基本条件满足情况对照表》(见附件4),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2.准备材料。3月23日前,拟新增学位授予点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报送。经牵头建设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充分讨论通过,将以下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1)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增学位授予点论证报告编写参考提纲》(见附件5)编写的拟新增学位授予点论证报告;《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简况表》(见附件6)。
(2)申报的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予点5年建设与发展规划。
(3)签署意见的《拟新增学位授予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意见表》(见附件7)。
3.学校审核。3月31日前,学校依据相应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议。申请单位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后,学校组织召开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组会议审核。
4.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4月7日前,由牵头建设学院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对拟新增学位授予点进行评审论证。
5.校内公示。4月15日前,获同行专家论证通过的申请新增学位授予点在校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4月17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学校审核及同行专家论证意见,对拟新增学位授予点名单进行审议表决。
7.校党委常委会审定。4月27日前,校党委常委会对申请新增学位授予点进行审议,确定学校上报名单。
8.材料上报。4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拟新增学位授予点申报材料经省级学位委员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
六、其他说明
按照国家安排和要求,新增学位授予点等相关工作于上半年开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部署安排,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lpg@nwsuaf.edu.cn,纸质版材料(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致)报送研究生院质量评估与监督处202办公室。
联 系 人:吕文琪 赵文娟
联系电话 :87080170 87080012
附件:
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4-2026年)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拟新增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基本条件满足情况对照表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增学位授予点论证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6-1.申请博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6-2.申请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6-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简况表
7.拟新增学位授予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意见表
研究生院 发展改革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