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2015〕26号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为培养拔尖优秀博士研究生,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学校决定继续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现将第三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的我校二年级以上非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申请人品行端正,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授权。
2.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可望取得国内外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3.指导教师治学严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充足,科研条件优越,具有较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三、资助标准
1.第三批拟资助10人,每人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2.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除学校规定发放的在读生活补助费外,学校每人每月另行资助生活费4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在享受资助期限内的延期毕业者,学校规定的科研补贴继续发放。
四、工作安排
1.10月22日-11月6日 博士研究生填写《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导师、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审查,报研究生院;
2.11月7日-11月13日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评审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
3.11月14日-11月20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合同》,立项实施。
五、提交材料
1.《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请表》15份;
2.已获得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15份。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考核情况登记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导出)各一式1份。
4.《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版。
六、考核与其他
1.获资助者应在资助满1年时按时完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合同》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确定继续或终止资助。
2.获资助者在学位论文送交盲审前,应先完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校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合同》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盲审等申请博士学位程序。
3.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经研究生院审核,计财处按照博士研究生名单划拨个人。
4.因个人原因终止项目,应书面报告研究生院,并退还已支出的资助经费。
5.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工作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高度重视,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查工作。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