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包含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
2.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pyc@nwafu.edu.cn。
联系人:苏美琼
联系电话:87080150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