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在研项目过程管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决定对2023年批准的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附件1)。现将我校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3〕243号)中批准我校设立的项目(附件2)。
二、中期检查程序
(一)由项目主持人牵头,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对照项目计划任务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并提交研究生院。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组自我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议,重点关注项目研究进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配套及使用等情况,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议意见。
(三)研究生院按照文件要求,将填写学校意见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中期检查报告上传至“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
(四)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集中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做好自我评估,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材料一式2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校将对“不通过”的项目,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联 系 人:贺诗睿 苏美琼 电话:87080150
邮箱:pyc@nwadu.edu.cn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3. 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