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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省研中心字〔2025〕7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结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我校获批的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附件2)。

二、验收时间

重点项目:2025年9月22日至30日由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集中验收;

一般项目:2025年9月30日前由学校组织集中验收。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依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的结题验收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以及《2023 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成果支撑材料等相关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扫描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成果为未发表的研究报告等,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对成果的原创性进行把关)。

2.单位审核。各项目所在单位应对结题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的结题成果汇总表加盖公章。

3.材料提交。于9月12日(星期五)前将所有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研究生院210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项目验收。重点项目评审流程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的结题验收通知为准;一般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采取“项目汇报+材料审核”方式,项目主持人PPT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美琼 贺诗睿

电 话:87080150

邮 箱:pyc@nwafu.edu.cn

附件:

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省研中心字〔2025〕7号)

2.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要求

5.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