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精神,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完善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系、所)督导检查:4月8日-30日
学校督导检查:5月8日-17日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秩序检查: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授课计划等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是否合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课程及案例教学等的落实情况;教师有无随意停、调课,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
2. 课堂教学检查:组织听评课活动。
3. 教学档案检查:近两年教学相关文件的整理留存、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材料等。
三、检查安排
1.学院(系、所)督导检查
学院(系、所)制定教学检查方案,成立教学检查指导小组,鼓励邀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等参与检查工作。
教学秩序检查及教学档案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听评课活动请听课人员填写听课记录单(附件1),各学院(系、所)听课门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本学期开课门数的1/4。检查报告及听课记录单交由研究生秘书统一留存。
2.校督导组督导检查
研究生院组织校督导组成员及部分管理人员对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学档案进行抽查,并督查各学院自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强化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学院(系、所)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促进教学改革、培养教师队伍、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 请各学院(系、所)于5月7日前将经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教学检查方案、检查报告(包括整改措施)及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培养处。学校将对各学院(系、所)检查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通报。
联系人:尹会鹃 程焕霞
联系电话:029-87080158
邮箱:pyc@nwafu.edu.cn
附件:1. 听课记录单
2. 听课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