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保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编制本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及组织研究生选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编制时间及要求
1. 研究生公共课从本学期第一周开始上课,专业课从第二周开始上课。
2. 2月22-27日,各开课单位按照“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操作程序(附件1),落实本学期开设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并编制专业课课表。接收到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通过“系统”填写教学任务(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对本学期已下发教学任务但不能开设课程,开课单位应及时删除相应教学任务。
3. 排课期间,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将多媒体教室分配给各开课单位,先排先得。3月1日10:00,研究生院收回未排课多媒体教室,统一调度使用。
4. 3月4日10:00,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布全校研究生课程表。
5. 本学期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葡萄酒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主要安排在北校区8号教学楼、6B教学楼上课,其他学院研究生安排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上课。
6. 专业课课表不能与公共课课表冲突,同一门课程每次安排2学时,每日最大课时量不超过4学时。
7. 编制课表时,注意避开法定节假日。
清明节:4月5日-4月7日(第六周周五-周日)
劳动节:5月1日(第十周周三)
端午节:6月7日-6月9日(第十五周周五-周日)
8. 研究生第二次选课结束后,建议选课人数未达到5人的选修课,可合并两年开一次。对拟合并开课课程停开,通知已选课学生退选课后,删除教学任务。
9. 未通过开课单位落实教学任务的课程,课程考试成绩和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
二、研究生修订培养计划与选课的时间及要求
1. 2月25-3月1日,对已制定培养计划但需要调整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和导师提前登陆“系统”修订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核后执行。
2. 3月4日16:00-3月8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一次选课。
3. 3月18日16:00-3月19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二次选课(可选、可退)。
★特别提示
1.研究生选课必须通过“系统”操作,生成个人课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操作选课的,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2. 研究生通过“系统”已选课的课程,须参加本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否则该门课成绩以零分计,并在“系统”中标注“缺考”。
联系人:尹会鹃 程焕霞
联系电话:87080158
附件: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程序
2.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开课目录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部分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安排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