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授课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8年秋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二、评价主体
2018年秋选课并参加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学院(系、所)和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
三、评价实施
1. 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7日研究生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进行评价,详细操作见附件1。系统登陆地址:yjspj.nwafu.edu.cn。
2. 2019年1月10日前学院(系、所)对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可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进行。评价结果(附件2)经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3.2019年1月15日前研究生院负责汇总研究生评价、学院(系、所)和学校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并反馈各学院,每门课程评价结果将在研究生选课界面显示。
四、有关要求
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是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推进教学质量提升的主要依据,也是各单位教学状态评价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系、所)认真组织,指导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
2. 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学生评教,影响学生评教结果。教师(教学团队)因正当理由认为个别研究生不宜参与本次教学评价的,可登录系统提出回避评教的学生名单,并书面报告所在学院(系、部)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3.广大研究生应充分认识到授课质量评价对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在规定时限内客观公正评价授课质量,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须保管好个人登录密码,单独完成评教任务,不能拒评、代评。
4.网上课程评价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系统和结果中不显示研究生任何信息。
联系人:苏美琼 徐然 程焕霞
联系电话:029-87080150;电子邮件:pyc@ nwaf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操作指南(研究生用)
2. 2018年秋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分数汇总表(学院评)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