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开展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是引导授课教师(团队)积极投身研究生教学工作,提升研究生课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7年秋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二、评价主体
2017年秋选课并参加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学院(系、所)、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
三、评价实施
1. 研究生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进行评价,详细操作见附件1。系统登陆地址:yjspj.nwafu.edu.cn。
2. 学院(系、所)可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对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
3. 研究生院负责学校评价部分。
四、时间安排
1.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日,研究生、各学院(系、所)对2017年秋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评价。
2. 2018年1月3日前,请各学院(系、所)将评价结果(附件2)经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3. 2018年1月4-9日,学校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五、有关要求
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是学校监控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系、所)认真组织,指导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广大研究生应积极参与课程授课质量评价,为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提供客观、有效的决策依据。
2.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系统和结果中不显示研究生任何信息。评价结束后,评价结果由研究生院汇总并反馈相关开课单位。
联系人:尹会鹃 程焕霞
联系电话:029-87080158
电子邮件:pyc@ nwaf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操作指南(研究生用)
2. 2017年秋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分数汇总表(学院评)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