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19-21日,学院(系、所)维护“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本信息,审查、核对、维护、补充研究生教学任务。
1月19-23日,学院(系、所)下发教学任务,教师填写、上传有关信息。
二、维护“系统”课程信息
“系统”中课程库基本信息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如课程的开课学期、主讲教师、考试方式、讲课学时、讨论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等信息发生变化,各学院(系、所)应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系统”中课程信息不完善或实际课程信息与“系统”中不一致的内容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以便统一维护。
学院(系、所)开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应及时添加进“系统”。与中文课程名称一致的英文课程代码,在中文课程代码末位加字母E;独立的英文课程按照本单位课程编码顺序编码,末位加字母E。
三、落实教学任务
1. 学校通过“系统”发布教学计划
“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研究生院将教学计划发布到各学院(系、所),其中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进行分班维护后(见附件1)下发,专业课由相关学院(系、所)进行分班维护、下发。
2. 学院(系、所)确定拟开设的课程
“系统”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生成每门课程的“预选课人数”,学院(系、所)根据学科特点将预选课人数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信息提供各系(学科点、教研组)。为保证预选课人数准确,开课单位管理员需要在“系统”的“教学任务分班”模块中设置“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年”、“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期”及“不统计已修学生”。
各系(学科点、教研组)根据预选课人数和教师工作安排,确定下学期拟开设课程,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见附件2),签字后交学院(系、所)汇总。
学院(系、所)根据审批结果删除“系统”自动生成但不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添加“系统”中没有而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并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将课程团队负责人添加到“主讲教师”栏目,将课程团队参加人添加到“非主讲教师”栏目,然后下发教学任务。
为便于研究生选课和成绩管理,开课单位管理员应和本科教学办公室做好沟通,将2015版培养方案中列出且已落实教学任务的1-5级1学分课程并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研究生教学任务一并下发任课教师。
3. 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教学任务
学院(系、所)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学团队负责人,并通知有关教师严格按照说明(见附件3)填写,课程安排计划以及先修基础课等信息要准确详细,教学团队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还应在备注栏清楚填写上课情况,以便排课。
没有实质性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成员可以根据需要在全校范围内整合资源。预计选课人数超过60人的课程建议分班授课。
为准确统计教学团队各成员授课学时,课程负责人应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授课学时分配表”(附件4),签字后交开课学院(系、所)汇总。
四、有关要求
1. 1月24日前,各学院(系、所)将附件2和附件4,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一份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一份由学院(系、所)留存,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yc@nwsuaf.edu.cn。
2. 请各学院(系、所)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并按时填报相关材料,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029-87080150
附件:
1.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分班计划.xls
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3. 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4.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授课学时分配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