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的通知》(陕教高发〔2015〕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校内作品征集:9月30-10月12日;
2. 参赛作品校内评选:10月13日。
二、作品征集
(一)作品征集及参展范围
面向我校在学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生征集参展作品,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各学院可报送1-2项作品。
理科、工科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作品分文科和术科两类。
文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二)作品提交方式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1份;论文原件、专利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成果为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报书、艺术实物作品图片、出版作品、举办演出会的视频、影视作品视频、结项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由各学院(系、部、所)负责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 (含目录,A4尺寸)提交3份。
(三)参展资格
作品的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在学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生
(四)展示形式
以宣传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同时,参展作品将以电子展的方式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宣传展板由各学院(系、部、所)按要求自行设计,学校统一制作。宣传视频及宣传册等由各学院(系、部、所)自行设计及制作。
1.宣传展板
展板宽0.9米,高1.2米,实物可同步展示(如需展示,请提前告知外形尺寸和配套条件等)。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作品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作品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2. 宣传视频
每个参展作品可提供3-5分钟的宣传视频,所有视频文件请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每张CD-R或DVD+R光盘可以刻录多个作品的内容,请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作品名称、时长等)。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建议为720×576。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组织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并于10月12日下午4:00以前,将附件1与“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表”(附件2)、“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研究生发明专利汇总表”(附件3)、“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实物参展作品说明及洽谈信息”(附件4)及参展作品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邮箱(pyyxw@nwsuaf.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XX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并留下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以便联系。附件1-4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苏美琼
电 话:029-87080150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