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7月2日,学院(系、部、所)维护“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本信息,审查、核对、维护和补充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
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8日,学院(系、部、所)下发教学任务,教师填写、上传有关信息。
二、 维护“系统”课程信息
“系统”中课程库的基本信息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如果课程开课学期、课程主讲教师、考试方式及课程讲课学时、讨论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等信息发生变化,学院(系、部、所)应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系统”中课程信息不完善或实际课程信息与“系统”中不一致的内容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以便统一维护。
三、落实教学任务
1. 学校通过“系统”发布教学计划
“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研究生院将教学计划发布到各学院(系、部、所),其中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进行分班维护后(见附件1)下发至课程所在学院(系、部、所)。
2. 学院(系、部、所)确定拟开设的课程
“系统”中每门课程会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生成“预选课人数”,学院(系、部、所)应根据预选课人数,将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信息提供到各系(学科点、教研组)。为保证预选课人数准确,开课单位管理员需要在“系统”的“教学任务分班”模块中设置“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年”、“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期”及“不统计已修学生”。
各系(学科点、教研组)根据预选课人数和教师工作安排,确定下学期拟开设课程,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研究生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处,一份存学院(系、部、所)。
学院(系、部、所)根据审批结果删除 “系统”自动生成却不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添加 “系统”中没有而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并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中将课程团队负责人添加到“主讲教师”栏目中;将课程团队参加人添加到“非主讲教师”栏目中,然后下发教学任务。
3. 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教学任务
没有实质性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成员可根据需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合。
学院(系、部、所)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学团队负责人,并通知有关教师严格按照说明(见附件3)填写。要求课程安排计划以及先修基础课等信息准确详细,对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还应在备注栏目将本科上课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排课。
为准确统计教学团队成员授课学时,每门课程负责人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授课学时分配表”(附件4),签字后交开课学院(系、部、所)。开课单位统一汇总,将电子版发送至pyyxw@nwsuaf.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学期,水建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在北校区8号教学楼,其他学院研究生课程讲课学时安排在南校区1号和3号教学楼。学院(系、部、所)工作人员可参考教师在教学任务中填写的上课时间调整专业课课表,但所排课表不能与公共课课表冲突,同一门课程每日最大课时量不允许超过4学时。
2. 研究生院将多媒体教室分配给各学院(系、部、所)(见附件5)。若分配给学院(系、部、所)的多媒体教室仍不能满足专业课排课需要,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协调解决。
请各学院(系、部、所)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并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计划.xls
2.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3.3.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4.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授课学时分配表.xls
5.5.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多媒体教室分配表.xls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