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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工作】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毕(结)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2019年下半年毕(结)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信息核对

1.信息核对人员范围、核对时间

2019年6月5日-11月30日期间完成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需在11月3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和学信网核对本人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

2.毕业电子信息核对

(1)研究生本人登陆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模块,对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毕业照片等9项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如信息需变更,须到本学院(系、所)填写《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

(3)未核对毕业电子信息的研究生不能提交答辩申请和进入毕业资格审批环节。

3.图像电子信息核对

(1)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模块,对学历照片图像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学历照片图像信息无误,须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历照片信息有误的,按系统要求提交“照片错误原因”,并填写《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

(3)学历照片图像信息中身份证号必须与毕业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一致。

如信息需变更,须在本学院(系、所)填写《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学院(系、所)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303室。逾期未提出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视为信息正确,造成个人学历证书信息错误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1.注册人员范围

2019年6月5日-11月30日期间完成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

2.毕业资格审查

(1)学院(系、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模块对研究生进行学院层面的毕业资格审查。对已完成毕业信息核对、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的研究生,在“学院毕业审批”模块,将研究生名单设置为“毕业”。

(2)根据相关规定,11月30日前未进行毕业答辩的预毕业研究生,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预毕业研究生,应视为延期毕业。各学院(系、所)须将其审批结果统一设置为“延期毕业”,毕业时间统一设置为2020年6月。

(3)根据各学院(系、所)的初审情况,研究生院对毕(结)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统一将信息上传至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请各学院(系、所)于12月5日前完成毕业资格考核鉴定和初审,并将《2019年下半年毕(结)业资格审查合格学历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303室。

联系人:巫剑      苏小英    联系电话:87082382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

         2. 2019年下半年毕(结)业资格审查合格学历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