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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关于征集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作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将于2018年6月24日-27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与第二届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展、第八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合并举办。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校内作品征集:5月16-28日;

  2. 校内作品评选:5月29日-6月1日。

  二、 作品征集

  1. 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 资格审查

  各学院(系、所)对参展成果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要点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否符合参展成果作者资格;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参展成果是否知识产权清晰,有无学术不端行为;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资格审查完成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对拟参展的成果进行遴选、排序,并在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成果展示形式

  本届成果展以展板展示为主,可同步展示实物。有关作品申报人或团队可自行制作视频及宣传册等。宣传展板由学校统一制作,申报人或团队须提供有关展板信息,主要包括:

  成果简介:120字以内;

  图片(含图表):1-2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60字以内;

  成果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系、所)组织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填写并在5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样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16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成果名称);

  2. 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

  4. 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展板信息(见附件4)。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yc@nwaf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XX学院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并留下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以便联系。附件1-3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徐然

  联系电话:87080150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1.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样表)

  2.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支撑材料封面

  3.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

  4. 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展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