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院长信箱
|
部长信箱
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学位工作
质量评估与监督
思政工作
奖助学金
制度与流程
国际合作
交流园地
专业学位
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
招生
培养
学位管理
质量评估与监督
日常管理
研工工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9-04 浏览次数: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及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05]88号),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原则 (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进行。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应充分体现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改善指导教师队伍结构的需要;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生产实践环节考核。 二、遴选学科、专业范围 遴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仅限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我校已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类型和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自愿履行导师职责,保证每年有8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为我校教学、科研、工程、推广第一线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农业推广、临床兽医、工程技术、风景园林等专业学位领域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三)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教学、科研、工程或推广示范基地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工程或推广示范基地工作10年以上(包括10年)。 (四)申请人承担有校级以上科研或推广项目,近3年内自然科学类科研总经费不少于3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总经费不少于1.5万元。同时,近5年发表研究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者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4篇以上(含4篇),或编写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人文社科奖、专利和品种审定)的一级证书持有者。 “A、B类学术期刊”是指校人发[2008]321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的通知”规定的学术期刊。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初审 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由人事处、科研处和推广处审查相关内容。 (二)学院推荐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经有关部门初审合格者将《简况表》提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并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遴选条件进行答辩评审。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者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且达到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六)公示 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名单公示三天。对存在异议的申请者,由研究生院调查核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七)发文聘任 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五、本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