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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9-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保证2009-2010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落实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系统”生成和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程序        第一类:选课人数确定能达到开课要求,且学院(系)一定开设的课程,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学院(系)按照需要,确定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见附件1),管理员在教学任务中添加主讲教师及非主讲教师,将不能确定是否开设的课程暂时设为停用,将拟开设的课程状态调整为“正常”→教学任务下发到任课教师端口→学院(系)通知本单位课程主讲教师按要求填写教学任务→学院(系)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编制课表→研究生选课确认→生成选课名单。        第二类:选课人数不确定,学院(系)需要根据研究生实际选课结果来开设的课程,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研究生入学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系统”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课程统计,生成各门课程选课人数→学院(系)按照选课人数和其他因素确定要开设的专业课,经主管领导审批后, 管理员在教学任务中添加主讲教师和非主讲教师→将此类课程状态调整为“正常”→教学任务下发到任课教师端口→学院(系)通知本单位课程主讲教师按要求填写教学任务→学院(系)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编制课表→研究生选课确认→生成选课研究生名单。       二、各学院(系)教学任务的下达及落实 根据“系统”生成和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程序,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按照以下要求下达:       1. 基本信息维护要求 学院(系)在下达教学任务前,由院系管理员按照教学任务审批表,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中添加课程主讲教师和非主讲教师信息。并根据附件3的说明,在选课限制栏目中设定具体的限选年级、限选学生类型等, 并修改补充相关信息。       2. 公共课教学任务的下达及落实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由研究生院下发至有关学院(系);学院(系)按照基本信息维护要求添加信息后,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师端口,并通知本单位课程主讲教师制定并提交教学任务。教师除在修改教学任务栏目中填写详细的课程安排外,还应在修改课时栏目中确定该课程讲授、讨论、实验、实习的具体学时,以及先修基础课要求等信息。对教师提交的教学任务,学院(系)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准备编制课表。       3. 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下达及落实 学院(系)对能确定开设的课程,参照公共课教学任务落实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院(系)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开设的课程,需在开学后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安排落实。       三、公共课教学任务落实时间      1. 2009年7月6日至7月8日,学院(系)审查、核对、维护、补充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系)下达的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      2. 2009年7月7日至7月10日,教师填写、上传,学院(系)审核提交公共课教学任务。    附件: 1.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2.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汇总表.xls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学任务书限定选课对象要求.doc                                    研究生院  .                          二00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