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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关于组织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研中心字〔2023〕7号)要求,现将有关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

二、开题程序

1.项目组填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见附件 2)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 3),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南校区研究生院210办公室)。

2.学校统一组织一般项目的开题,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指导项目组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省学位中心负责重点项目开题工作。

3.项目开题论证,每个项目主持人 PPT 陈述 8 分钟,专家咨询 10 分钟。项目陈述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效果等。开题通过后,根据开题小组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和《任务书》重新提交。

4.研究生院向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报送重点项目的《开题报告》和所有项目的《任务书》。

三、时间安排

1.10月7日中午11:00前,请一般项目负责人将《开题报告》和《任务书》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南校区研究生院2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10月8日下午2:30,在研究生院420会议室进行一般项目开题论证(汇报顺序见附件4)。

3.10月11日下午6:00前,所有项目负责人将《开题报告》和《任务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4. 学位中心将组织重点项目集中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贺诗睿 苏美琼

联系电话:87080150

邮箱:pyc@nwafu.edu.cn

附件:

附件1.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附件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

附件4.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汇报顺序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