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大北农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大北农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作物遗传育种、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农药学等七个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及奖励标准
资助名额:作物遗传育种专业3名;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2名;预防兽医学或临床兽医学专业2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或微生物学专业2名;农药学专业1名。
奖励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三、评选办法
按照《“大北农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选推荐: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按资助名额进行评选推荐。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审核上报的推荐材料和名单,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确认:大北农公司对报送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者名单。
五、时间安排
1.11月15日-11月18日研究生个人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2.11月19日-11月21日学院评选推荐;
3.11月22日-11月30日 研究生院审核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12月1日-12月5日大北农公司确认获奖者名单。
附件:
1.“大北农励志助学金”评奖办法.doc
2.“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